各位老师: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财务处已正式启用个人收入管理系统,系统会根据个人当月取得的所有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自动扣税。学校正式在职人员按照工薪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款,非学校正式在职人员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款。具体核算办法如下。
1、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薪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薪个人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依照税法规定,全月收入扣除标准3500元后的余额。个人所得税实行7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元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是依照税法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财务处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