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月份工资推迟发放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已由2018年8月31日通过,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10月1日
至12月31日,先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对纳税人实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
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因新的个人所得税10月才开始试行,十一放假期间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2018年10月份
工资将于2018年10月9日发放,特此通知,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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