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要求,进一步精简财务报销手续、优化报销流程,以高质量财务服务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经研究决定,科研经费劳务费发放不再需要承诺书和劳务发放说明。
所需材料如下:
1.给校内人员和校外人员发放劳务时,提交劳务发放表和责任保证书/任务书(含被发放人员姓名)。
2.给本校学生发放劳务费时,只提交劳务费发放表,不再需要其他资料,但需在劳务发放表备注栏注明学生学号。
新版劳务费发放申报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一)校内人员发放劳务操作指南
1.首先,进入财务处主页,然后点击“数字化校园财务办公平台”;
2.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注:用户名为工资代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不知工资代码可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查询);
3.系统登录后,点击“网上申报管理系统”;
4.给校内人员申报,请点击“其他工薪收入发放录入”;
5.选择发放类型,填写申报表,放校内在职人员劳务时,在工号处输入“工资代码”(5位数),并填写发放金额,其他信息将自动生成,最后填写经办人姓名、电话及备注(备注填写发放某月劳务费),点击提交完成申报并打印申报单;
6. 空白处单击右键,选择“打印”,然后选择“横向”、“打印”;
7.将打印出的“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附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按财务制度签字后投入自助投单柜。财务处收到 “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 后,账务处理后发放至教工银行卡内。
8.在打印单上交财务之前,可以自行修改,修改时,请点击“其他工薪收入发放管理”,然后点击“更多操作”选择删除,然后重新填报(注:打印单上交财务之后不能修改);
(二)校外人员(含在校学生)发放劳务操作指南
1. 发放校外人员(含在校学生)劳务时,需先填写“校外人员信息采集”;
2.点击“新增”,填写需要发放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打*号为必填项。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3.基本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发放录入”,第一步选择发放劳务类型,再点击填写申报表
4.第二步点击经费选择按钮,选定发放劳务费项目,然后点击经费选取
5.第三步点击人员查询,选择发放劳务费人员
6. 第四步填写经办人姓名及电话,注意备注填写“某月劳务费”,第五步输入发放金额,第六步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7.提交成功后点击打印;
8.点击右上角打印,然后选择“横向”完成打印;
9.打印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提交财务处
操作视频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