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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关于清退2020春季学期学生住宿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7 浏览:[]

西安邮电大学关于清退2020春季学期学生住宿费的通知

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治办〔2020〕1号)文件要求,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清退学生住宿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对象及范围

1.退费对象:我校所有在校住宿学生

2.退费范围: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

二、退费标准

本科生和研究生住宿费标准为800元/学年(非标准六人间)、900元/学年(长安校区东区六人间)、1000元/学年(标准六人间)和1200元/学年(标准四人间)四档,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每学期为5个月,退费标准分别确定为80元/月、90元/月、100元/月和120元/月。

三、退费计算方法

根据学生的返校批次,退费计算方式确定为:

1.实际住宿天数不足半个月的,退5个月住宿费;

2.实际住宿天数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退4.5个月住宿费;

3.实际住宿天数超过一个月不足一个半月的,退4个月住宿费;

4.实际住宿天数超过一个半月不足两个月的,退3.5个月住宿费;

5.实际住宿天数超过两个月的,退3个月住宿费。

四、退费时间

1.毕业班学生(包含本科生、研究生)退费时间:本学期末将所退住宿费转入学生所提交的银行卡中;

2.非毕业班学生(包含本科生、研究生)退费时间:所退住宿费结转至下一学年,冲抵下一学年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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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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