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按照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西房金发[2011]24号”文件精神要求,财务处从2011年10月15日起,开始对我校在职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确保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顺利办理,今日财务处已将个人信息数据分发至各院系、部门进行核对确认,此工作得到了大家的广泛配合,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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