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圆满完成了学校财政票据清理登记工作。所填写的《财政票据清理登记审核表》、《票据领购证》及票据实物全部通过省财政厅审核。
此次工作是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票据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清理登记的财政票据是截止2010年底经省财政厅批准印制和发放且未经财政部门核销的各种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财务处抓住此次财政票据清理工作的时机,指定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健全了财政票据使用制度。大大加强了财政票据管理,规范了单位财务收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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