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中职业年金补贴变更的通知
根据省基金中心通知,职业年金单位补贴部分(8%)由财政负担,从2017年5月1日起工资中职业年金补贴为零,职业年金扣款只反映个人承担部分(4%)。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人事处
2017年5月3日
【关闭】
西安邮电大学财务处公众号二维码
西安邮电大学捐赠账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西安邮电大学财务处 技术支持:罗右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