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卡使用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公务卡制度实施,根据教职工提出的反馈意见及建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对公务卡的使用及报销补充说明如下:
1.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零星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单笔支出在500元以上(含500元)报销时需附支付截图,500元以下支出默认为公务卡支付,不需附公务卡支付截图,报销时,财务处将该笔业务报销金额全额转入公务卡内。
2.学生是非公务人员,科研项目中学生所产生的支出可以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3.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和建行公务卡均可以使用,请确保每位教职工有一张公务卡。
4.6月29日-7月1日(本周三至周五)中国建设银行八里村支行工作人员在长安校区附一楼办理公务卡,请未办理或未办成的老师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
财务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