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劳务费和评审费的补充通知
各位老师好:
根据审计整改要求,从10月起,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时,需在劳务申报系统上申报,并上传《西安邮电大学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说明》(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根据业务不同上传结题报告、责任保证书等资料。
发放咨询费、评审费时,需附评审费审批表(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劳务费发放单,专家签到表,评审会议纪要或评审结果的相关资料。
科研项目劳务费和评审费的发放仍采用无纸化报销,报销时,在系统上传相关资料,无需投单。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6年10月8日
下一条:关于科研经费变更项目号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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