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做好年度预算综合编制工作,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和《西安邮电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校内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重视年度预算的申报。校内部门预算是履行职能和年度开展各项工作计划的具体体现,预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将会影响实际工作完成和正常职责的履行。各单位(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落实专人认真负责,共同做好学校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
2、严格控制消耗性支出预算。按照建设节约型校园的理念,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公费出国(境)、办公、差旅经费的支出管理,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推进学校综合预算编制。按照学校综合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算实行全收全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各单位(部门)要切实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提出本单位(部门)预算方案。
二、预算编制原则
2017年预算编制应紧紧围绕学校全面综合改革工作,结合各单位(部门)工作重点,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各单位(部门)在上报年度预算时,应参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相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2017年度收支预测编制2017年工作计划,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单位单位(部门)预算,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学校急需的教学、科研及重点建设项目上。
收入预算遵循“客观全面”的原则,对收入项目分项精细测算,把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当年的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坚持“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优先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经费,重点保证教学经费和年度中心工作经费,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从严控制消耗性费用。
三、预算编制内容
2017年预算编制分为收入和支出两部分。支出预算按照具体项目进行申报,各单位(部门)对项目的名称、内容、测算依据、申报金额及申报理由按要求填列清楚。我校预算实行零基预算,预算项目资金结余年末清零,上年未完成次年需继续实施的项目,需重新申报。
1.收入预算
各单位(部门)需将所有收入纳入学校总收入预算,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核算,并按要求填报《2017年单位(部门)收入预算表》。
2.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分日常经费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
(1)日常经费预算
日常经费预算遵循定员定额原则,按定额标准填报,无合理计算标准的不予考虑。日常经费预算标准暂定为:行政部门:办公费:2500元/人;交通费:300元/人;行政差旅费:2200元/人;教学部门:办公费:400元/人;交通费:300元/人;教学差旅费:500元/人。经费预算须附详细说明。
(2)专项支出预算
专项支出预算主要指用于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修缮改造以及其他规定专门用途的资金项目。专项支出经费预算应根据往年经费情况和2017年工作计划填列。其中行政设备购置、家具购置应同时报国资处,教学设备购置、实习费、实验费、毕业设计费应同时报教务处,学生活动费应同时报团委,出国(境)统计表应同时报国际交流中心。需列入2017年专项预算的新增项目,应提供经学校同意的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四、预算编制流程
预算编制时间为自然年度,即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二上二下”的流程进行编报,具体流程如下:
1.各单位(部门)2016年12月10日前将部门预算上报到财务处;凡未在当年申报的项目,将不纳入2017年年度预算安排的范围。
2.财务处对预算项目核对调整并确认日常经费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的额度,并下达各单位(部门)预算控制数,2016年12月20日前下达。
3.各单位(部门)结合预算控制数调整后上报基本支出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的额度,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4.学校将组织相关归口管理单位对专项支出预算进行论证,新增项目提交校务会通过。
5.财务处将预算草案提交财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校党委会审定。财务处按党委会审定的结果下达校内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
五、预算报送时间及要求
为确保学校预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部门)要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要求,及时报送预算表格及相关材料。预算编报过程中如有问题,与财务处财务科联系。各单位(部门)要按时将经费预算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财务处办公室(行政楼217室),审核通过后将相关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 314147680@qq.com。
联系人:呼婷婷
联系电话:88166231
附件:1、2017年校内预算申请表
2、单位(部门)经费审批权限预留签字备案表
财务处
2016年11月23日
2017预算申请表.xls
审批权限预留备案表.docx